1.室外健身器材、戶外健身器材,小區(qū)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壽命應不小于8年,超過安全使用壽命的器材應報廢拆除,在安全使用壽命內,供應商應確保易損件損壞前及時維修、更換。
2.戶外健身器材使用材料的有害物質含量應不超過標準規(guī)定,以防止對使用者身體健康造成傷害。
3.健身器材不應有對使用者頭部、頸部、軀干、手及手指、腳部產(chǎn)生卡夾、剪切、擠壓危險的結構;不應具有造成衣物、頭發(fā)鉤掛或纏繞危險的結構。
4.戶外健身器材腳踏部位應有防滑措施,摩擦系數(shù)應不小于0.5。運動幅度過大的器材應有限位裝置。滾筒、轉盤類等快速轉動形式的器材,由于轉動慣性可能對使用者健身安全造成傷害,應具有阻尼裝置。
5.戶外健身器材防腐涂層經(jīng)過800小時人工加速老化試驗后,不低于裝飾性綜合老化性能的2級,涂層按標準沖擊試驗后無裂紋、剝落等現(xiàn)象。
6.室外籃球架的籃板和室外乒乓球臺臺面的材料、防水性能、結構尺寸、抗沖擊強度、剛性、預埋件結構強度及乒乓球臺面彈性應符合標準要求。
7.室外健身器材所用軸承應按器材的使用壽命和受力條件進行選擇,并應采取有效的防水、防塵措施。不得采用翻新軸承、尼龍軸承、粉末冶金軸承。
8.具有超過600mm跌落高度的和強制使用者身體運動的器材,在所有的碰撞區(qū)域應有著路緩沖層;緩沖材料的選擇及安裝應符合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奧康達是室外健身器材生產(chǎn)研發(fā)20年的生產(chǎn)廠家,我們的室外健身器材不僅通過了國體認證,而且在用材方面都是優(yōu)于國家標準的。所以您可以放心選購哦,我們的室外健身器材質量是絕對有保障的呢!聯(lián)系電話:010-61669766